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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关于学校的属性问题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问题
 咨询类别: 其它
 提问时间: 2017-08-28
 内 容: 我是中共陕西省委党校2017届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
我的问题如下:1.陕西省委党校的属性问题,它是否属于普通高校? 以前有人说属于特殊类院校,但是国家给了这个学校可以招收全国统招硕士研究生的权力,并且2016年这个学校已经归口省教育厅,我们今年毕业拿到的硕士学历也写着我们学校属于普通高等学校,那么省教育厅的官方网站里为什么查不到这个学校,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院校里也找不到这个学校。 请问这个学校到底是什么属性,2016年归口教育厅,写的是属于普通高校,那为什么省教育厅官网里面找不到这个学校? 我们拿到的硕士文凭是否具备合法性,我们的身份又是否合法属于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呢? 以上这些又是否会影响我们享受国家对于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待遇呢? 比如我去办一些手续,有的部门就是不知道还有这个学校,不知道这个学校还有研究生,这都是怎么回事儿啊。
2.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关于《设立和发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统治》(陕人社2013年第37号文件),毕业年度内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以申请这个补贴。文件中指出,高校应在毕业年度内每年3月底前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集中申请,但是省委党校并没有将此事告知学生,也没用开展这项工作。等我看到西安市人才中心于2017年8月4日发布的这个通知之后,去问了市上,市上说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里找不到我们学校,而且办理时间已过。我想问的是,我们统招的硕士研究生按国家规定应该属于高校毕业生身份,那么这个求职补贴我们符合条件的人为什么不能享受,学校为什么木有告知学生并组织申请,这是侵犯了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省教育厅作为上级单位,是否将此通知下达给学校,尤其是在党校归口教育厅之后。 另外,按照文件要求,学校应在毕业年度每年3月底前组织学生申请,鉴于学校并没有组织也并没有告知学生,导致学生没能申请,合法权益受损,但是按照毕业年度(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这个申请时效又没有过期。 那么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这笔应得的补贴因为学校的因素现在权力受损,应该怎么办?
 办理现状: 已受理
 答复时间: 2017-08-30
 办理结果:
      您好!我国培养研究生的机构以普通高校为主,此外还有科研院所、党校等,统称为研究生培养单位。凡通过国家研究生统一考试正式录取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同意举办研究生教育的培养单位的学生,其学历、学位具有同等效力,毕业待遇相同。您所就读的陕西省委党校,由省委管理,不属于普通高校序列,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有关是否享受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问题,请向省人社厅具体咨询,了解文件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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