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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入学年龄是多少岁,怎么报名上小学? 《义务教育法》: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凡年满6周岁〔入学当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入学应持本人及儿童、少年的户籍证明,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学区对应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向应当就读的学校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由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批准,同时由学校报县(市、区)教育局备案。 基教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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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是什么? 《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16〕11号):随迁子女入学主要采取就近学校登记,简化入学手续,县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等办法。各县区坚持“流入地政府为主,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纳入当地财政保障体系,统筹安排辖区内义务教育学位。(文件链接: 点击查看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施“四证审核”政策制度。“四证”即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在所在地务工就业证明;在居住地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薄;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不同地区入学政策可能会有不同,具体可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咨询。 基教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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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小学学区是怎么划分的? 《bet365中文官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2014〕11号):根据县域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确定和调整县域内公办学校的就近招生范围和人数,按照“全覆盖、无盲点、便民利生”的原则合理划分学区。 (文件链接: 点击查看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统筹下,根据区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为每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合理划定学区。 基教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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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校园意外伤害怎么办?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2002第12号令):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适用本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及时、妥善地处理。(文件链接: 点击查看)。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1)学校应及时组织施救,最大限度降低学生受伤害程度,并及时告知学生监护人;(2)根据事故程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教育行政、政府等相应部门报告;(3)根据事故责任,由学校与受伤害学生家长之间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也可通过司法程序解决;(4)如已购买相关保险,还应及时向保险机构报案,并按照保险条款约定进行索赔,以减轻经济损失,化解风险矛盾。 安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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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作息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关于科学安排中小学生作息时间的通知》(陕教〔2011〕4号):要求各地合理安排到校和放学时间,确保义务教育段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在9小时以上,小学和初中分别实行上午8:15以后和8:00以后,高中和寄宿制学校学生7:45以后安排集体教育教学活动。(文件链接: 点击查看 考虑到我省自然地理条件的南北差异和城乡学校的不同实际,我厅规定各市可根据当地实际及学生家庭分布情况,对学生的到校和放学时间作出具体规定,但小学和初中的冬季到校时间不得早于7:50,高中不得早于7:30;夏季可相应提前15分钟到校;学生放学时间也可因季节而有所不同。 体卫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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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小学生转学流程是什么,电子学籍怎么办? 《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14〕2号):学生不得随意转学,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转学:家长工作调动、家庭住址迁移,或因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在原所在学校就读者。(文件链接: 点击查看 学生转学由其法定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同意并开具转学证明,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携带转学证明、纸质学籍档案和家庭户口迁移、家长工作调动等有关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入学。转入学校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接收转入学生。转出、转入学生均需由所在学校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一般应在寒、暑假办理转学手续。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或升学时,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学籍档案应当转至转入学校或升入学校,转入或升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转出学校或毕业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备份,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复印件。学生最后终止学业的学校应当归档永久保存学生的学籍档案,或按相关规定办理。 基教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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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转入学校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小学生因病休学,休学手续是什么,怎么复学? 《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14〕2号):学生因病需长期治疗超过三个月不能坚持学习者,凭县级(含县级,下同)以上医疗单位证明,或其它特殊情况超过三个月不能坚持学习者,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予以休学,并给学生开据休学证。(文件链接: 点击查看 此外,一学期内因事、因病请假时间累计超过上课时数三分之一以上者,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亦可准予休学,并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上一级学籍主管部门登记。休学期限为一年。学生休学期间,学校保留学籍,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监护人提出申请,可继续休学,连续休学一般不得超过两年。
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认定治愈或者认定可以正常学习,经学校审查核准,报上一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复学。复学学生一般应随下一届学生学习。复学时,学校应及时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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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教师体罚学生怎么办? 《教师法》: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义务教育法》规定:禁止体罚学生;《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对老师的违法行为,可以向学校领导或者向学校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反映,要求责令老师纠正其错误做法,也可以要求对其给予行政处分。
亦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学校主管部门不进行处理,则可以以主管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判令进行处理。
教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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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及其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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